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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验资业务议定书
 作者:会计事务所、北京兴华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发布于:2009-01-05 14:36:42    文字大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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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投入资本验证,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定:

   

业务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投资人○投入的○增加的○减少的           万元资本进行审验。

乙方将根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和我国审验单位的有关合同、协议、章程、决议等,并审阅投入资本、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证明材料等,在此基础上对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发表审验意见。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验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甲方的义务是:

1、 及时提供验资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

    其他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进行验资,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乙方的义务是:

1、    按照约定完成验资业务,出具验资报告。但乙方的验资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200         日之前出具验资报告。

三、   验资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事项的费用,按照《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暂行办法》(见以下表格列示)和计件或计时乙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         元。

 

四、   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验资报告一式     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自20041022 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   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甲方                         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章)

代表:(签章)

200       

 

代表:(签章)

200      

 

地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210号102

邮编:215021

邮编:

 

电话:0512-62889745 62889746 62889747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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