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委托所对截止 年 月 日以(○货币资金 ○实物资产 ○土地使用权 ○净资产等)投入的资本 万元进行验资,为了表示对验资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充分合作,根据贵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 本公司股东已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到位,并保证不抽回出资,本公司对全体股东出资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2. 本公司已提供全部验资资料,并已将截止验资报告日止的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已如实告知注册会计师,无违法、舞弊行为。本公司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 出资的无形资产、实物价值是合理的,且已经全体股东确认。
4. 本公司股东在出资前对其出资的实物、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对出资的资产未设抵押权。
5. 出资的需办理法律变更的有关权利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
6. 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未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抽回事项。
7. 本公司承诺对增资的事项作出适当的会计处理。
8. 本公司保证按资业务约定书的规定用途使用验资报告。
本次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被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