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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设立程序及验资注意事项
 作者:会计事务所、北京兴华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发布于:2009-01-05 14:42:48    文字大小:  【】  【】  【
  • A.设立程序
    •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拟定公司章程
    • 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 开立银行临时帐户,存入注册资金(或进行实物评估)
    •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 工商注册登记
  • B.出资注意事项:
    • 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 2.各投资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资单据
      •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 实物出资注意事项
      •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投担保;
      • 2.投资后须办理实物所有权转移手续
      • 3.用于投资的实物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 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
    • 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