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于 年 月 日,缴存 有限公司(筹)存款账户(账号: 、开户行: )人民币(大写) 万元 (RMB¥ ),系本人(本公司)对 有限公司的投资款。其中: 。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人(本公司)上述出资是真实的,该出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本人(本公司)提供给贵所的验资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本人(本公司)对上述出资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提供给贵所的验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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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