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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反避税审计
 作者:会计事务所、北京兴华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发布于:2009-01-07 16:54:17    文字大小:  【】  【】  【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筛选长期亏损、长期微
利或跳跃性赢利却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作为反避税审计的对象,进一步提高反避税工作质量。


  有关人士表示,这一要求意味着,反避税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强化。目前,最常见的避税办法就
是利用关联企业间进行转让定价,以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而利用转让
定价的办法进行避税,不仅外资企业有,内资企业也存在。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要严格按照《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规定的
标准判定关联企业。对不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应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要严格按照《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规定的程序,
实施预约定价谈签及监控执行等具体管理工作。通过强化对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审核、分析,在可比
性分析的基础上,提高预约定价的规范性和工作质量。

  各地方税务部门要深入研究房地产、资金融通、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劳务提供等方面的关联交
易避税问题,有选择地进行审计调查。要全面审计企业各种类型的关联交易和涉及各税种的避税行
为,研究资本弱化、成本分摊等各种形式的避税问题,推动反避税工作。

  调查表明,资本弱化已经成为避税的重要途径之一。资本弱化的实质是通过大量利用借贷资金
,降低自有资金比例,间接地降低了资本最低回报率,使企业可以利用财务杠杆增加利润。根据税
法的规定,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适度地负债,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就可以先行分取企业
利润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

  目前,税务系统进行的避税大户全国联查工作已经获得进展。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
关要按照统一部署,完成调查、审计、调整等工作。各地发现具有全国联查价值的案件,应主动将
有关情况和资料报送总局,作为联查备选户。同时,要加强与海关、银行、工商、外贸、统计、证
券等部门的联系,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本地区反避税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