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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作者:会计事务所、北京兴华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发布于:2009-01-05 16:29:37    文字大小:  【】  【】  【

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江苏省注协2006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本单位会员传阅或要求其通过省注协网站阅读《通报》,从中了解我省注协2006年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组织实施和处理情况、被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状况,以提高对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认识。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要针对《通报》中汇集反映的执业质量问题,积极认真地做好自查工作,要针对本单位或本人存在的执业质量问题,制定切实可行自改计划措施,并在2007年执业实践中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以进一步提高我省行业整体素质和执业质量。

 

附:《江苏省注协2006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江苏省注协2006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和《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注协《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我省注协组织的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从5月24号向中注协上报检查方案开始到10月19号向中注协上报检查总结报告为止,历时近5个月,共对全省7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处理和汇总上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的各项工作,是我们今年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开展执业质量的自律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是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行业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省注协领导高度重视,提出了今年自律检查的总体目标,并借鉴以往检查工作的经验,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对今年的检查工作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实行“五个统一”,即由省注协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安排检查人员、统一实施检查、统一审理、统一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建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省注协对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十分重视,会长秘书长会议多次研究讨论今年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工作,最后由省注协会长秘书长会议决定,成立以施学道会长为组长的执业质量检查领导小组。

二是建立了一支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检查队伍。省注协会长秘书长会议多次讨论并征求省注协各位常务理事的意见,成立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调查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省注协第一届检查调查委员会委员人选,并以所有委员作为我省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通过今年的检查工作,证明了我们这支检查队伍的执业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操守是一流的,对注册会计师的事业是勤勉尽责的。

三是在检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检查工作从准备到实施都有条不紊的进行。根据检查方案的安排,我们在检查前召开了全省2006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门动员和全面布置,施学道会长和张明达秘书长在会上对今年的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应遵守的纪律和各市注协对检查组给予的配合和支持,都做了要求,同时张洪发副秘书长对检查调查委员会所有委员进行检查前培训,从而保证了检查工作要求、方法和程序的一致性、规范性。今年执业质量检查的现场工作分成了六个检查小组,从2006年7月21日开始,到9月8日顺利结束,共耗用797个工作日,检查面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19%,这74家事务所2006年1至6月份共出具年报审计报告7906份,验资报告12324份,工商年检报告10016份,总计30246份报告。我们检查组共抽查年报审计报告405份,抽查比例为5.1%;验资报告399份,抽查比例为3.2%;工商年检报告359份,抽查比例为3.6%;综合比率为3.8%,基本达到检查制度规定的要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情况、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及遵守情况。今年我们还针对全省各地工商年检审计重点和程序,以及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对工商年检审计业务进行了专项调查,形成内容详实的调查报告,并上报了中注协,受到中注协的好评。

四是认真细致地做好检查资料的整理、检查处理建议的审理工作和慎重做好检查结果的处理工作。各检查组检查现场结束后,都集中在省注协对检查底稿进行了整理归档。9月22日省注协领导集中各检查小组组长召开了检查情况汇报会,听取各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的汇报。9月23日至9月27日审理组对各检查小组的检查资料和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理,并多次召开会长秘书长会议进行逐一认真细致审定,最后作出了慎重的处理决定。今年行业自律惩戒处理涉及到22家事务所和60名注册会计师,包括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谈话提醒、9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责令限期整改、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对35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谈话提醒、21名注册会计师进行强制培训、4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其中有1家事务所由于执业质量、内部控制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我们已移交省财政厅,建议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总体看,经过这两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总体水平是有很大的提高,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也有所增强。我们发现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业务质量普遍好于审计业务质量,设立验资业务质量普遍好于变更验资业务质量。就审计业务而言,虽然执业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方面:部分事务所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从形式上看事务所基本能够履行三级复核程序,但各级的复核要点缺乏明确的分工和复核内容,这使部分事务所的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不能体现三级复核对执业质量和执业风险的控制;审计计划缺乏针对性,部分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就是一张固定格式的表格,在现场审计时进行机械的填空,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风险进行分析后编制;工作委派不合理,由于今年被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大部分是中小所,人数最少的才6名从业人员,且收费相对比较低,所以反映出部分事务所委托的审计小组成员人数、级别结构不够合理。在多事务所在承接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时,均未能按准则要求履行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的沟通的程序。

二是职业道德的方面:部分事务所的业务收费比较低,个别事务所的验资收费只有每份200元,审计收费也只有我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的10%左右,有的甚至更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影响了审计业务质量,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印章由他人保管,有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执行审计、验资业务和有他人代其本人签字的现象。

三是审计业务方面:(1)绝大部分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记录较清晰、书写较完整,但尚存在少数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保存不规范,工作底稿之间的交叉索引、相互引用、编制等方面不够完善;永久性档案只有少数事务所按规定建立,大部分事务所永久性档案的归档不规范、内容不齐全,也未单独装订。(2)取得的部分重要法律性文件有的不合规,如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工作结束日期不一致或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不签字,审计报告后附存档的财务报告及审定后的会计报表没有被审单位加盖的公章、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业务约定书没有约定有效期间、没有盖章、没有负责人签字、没有明确审计目的等。(3)履行审计程序不充分,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抽查凭证形式化,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如审计计划阶段工作较差,函证和监盘程序运用不充分,目的性不强;有的项目对银行存款、银行借款的审计未进行函证;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基本上没有编制审计盘点小结,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大部分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损益表的审计比较简单,大部分只是进行帐帐、帐表的核对,实质性的程序比较少;利润表项目对主营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未实施分析性复核或分析性复核不完整,费用项目未实施截止测试或测试不完整,未按依据测试利息支出等。(4)部分审计意见类型运用不当,表现为以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类型替代保留意见报告;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发表意见;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报告;对一些重要项目未执行主要审计程序,而应用保留意见来减轻或替代审计责任;还有个别事务所的部分审计报告签章注册会计师中无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5)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审计人员未予以关注。(6)对现金流量表的审计不够,对会计报表的审计,有的附送现金流量表,但没有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底稿,有的在业务约定书审计范围和审计报告范围段中根本就回避等。

四是验资业务方面

总的来讲,大多数事务所验资业务的质量要明显好于审计,尤其是设立验资业务。但是变更验资和非首期出资验资,存在的问题要多一些。主要问题是:对货币出资,仍有少数项目现金解款单未写投资款,少数委托付款未取得委托付款协议的原件;对于实物出资的,有的注册会计师未能观察、监盘实物,未进行现场查看、无产权移交手续审验记录,对实物的产权未充分关注;对实收资本变更前的资产状况未进行审验;对增资前后的客户银行存款增减变动情况未有效关注。